关于举办首届全国阳光体育嘉年华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6-17来源:亿万阳光体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教育厅(教委)、体育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文件)精神,推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健康发展,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我国第一个“全民健身日”,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决定于2009年8月2日至4日,在浙江省舟山市举办首届全国阳光体育嘉年华活动(以下简称“阳光体育嘉年华”),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中央7号文件精神为指针,以中小学生为主体,面向广大基层学校,以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嘉年华活动形式为载体,以健康体育、快乐体育为宗旨,充分发挥体育的教育功能,动员和吸引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参与,不断推动阳光体育运动的广泛深入开展。
二、活动内容
阳光体育嘉年华突出学生集体参与特色,以班级和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设立跳绳、五人制足球、定向越野三项比赛项目;通过网络评选,推选出体现地方特色的阳光体育项目展示;少儿趣味田径、快乐足球公园、时尚篮球广场等体育文化项目;全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项目。同时,将在阳光体育嘉年华活动中举办中国青少年体质健康论坛。
三、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
四、承办单位
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浙江省舟山市人民政府、国家体育总局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浙江省体育局、浙江团省委、浙江省教育厅
五、活动要求
1.阳光体育嘉年华活动作为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重要活动载体,今后将定期举办。各级共青团组织、教育部门、体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大力宣传,在基层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按照统一部署,组队参加活动。
2.阳光体育嘉年华活动,要与全国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大课间体育活动和中小学快乐体育园地相结合,参照嘉年华活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具有地方特色的阳光体育活动,挖掘和推广深受青少年喜爱的体育项目,丰富学校体育活动。
3.要对阳光体育嘉年华活动进行积极引导,突出阳光体育的健康、快乐宗旨,强调参与过程的教育意义。
六、组织机构
成立首届全国阳光体育嘉年华活动组委会,组委会秘书处设在新时代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中心,负责总体协调工作。组委会下设执行委员会,设在浙江省舟山市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工作。
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智勇 马林
联系电话:(010)51288227-609
传真:(010)84098849
地址:北京市东直门南大街9号华普花园C座605室
邮编:100007
官方网站:sunnysports.sohu.com。
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
二00九年 六 月 十七 日